上级文件
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3-25 分享到: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目前正值春暖花开之际,各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也逐渐增多。为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教育学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的严格审核和管理,各学校要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各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本着安全、有效、就近的原则。各校要充分利用附近德育基地、研学旅行基地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选择熟悉、安全的地方组织学生开展活动,集体外出活动时间原则控制在一天以内。

三、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之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防溺水、饮食卫生、森林防火等容易引发事故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遵守活动纪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和预案准备。不安全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四、各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学校有关负责人必须先期“踩点”(需提供相关人员踩点照片),要将活动的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告知家长(需提供告家长书),并做好安全预案和集体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案要有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安全风险评估要有针对性,体现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活动时每班要安排不少于3人的带队教师同行,带队领导和教师要全程参与活动,此外,还要安排校医或其他专业人员随行,并配备必要的药品等。必要时要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对接,以便对方派人员维护秩序。要特别关注学生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进行报批,要求详见瑞教办安〔2014〕101号文件,学区属学校报当地教育学区审批,市直属学校报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审批;需要用车的须经教育学区审核后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审批。

六、活动顺利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出现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的,在查明责任后,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瑞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