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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18-11-12 分享到:


瑞教〔2018〕416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培养和选拔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18〕37号)精神,开展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班主任)。对长期从事农村、山区、海岛学校教育的教师予以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瑞安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必备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有偿带生。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原则上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4.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二)瑞安市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必备条件外,还应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

1.教学效果好,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或在瑞安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直属学校校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2.指导学生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瑞安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培养的学生具有创造才华,在瑞安市及以上科技活动、文学创作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以证书为准)

3.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或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竞赛中获瑞安市三等奖或体育运动会前6名及以上奖项。

4.在瑞安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课题评比,获瑞安市三等奖及以上;或主持、执笔瑞安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受聘参加瑞安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校本课程(选修课程)、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5.应邀在瑞安市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讲座;或在瑞安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6.在瑞安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瑞安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评比、教科研活动中获奖。

7.获得瑞安市新苗称号。

(三)瑞安市骨干班主任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必备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l.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尊重学生,关心班级每一位学生成长;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有成功转化案例;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2.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现任班主任。

3.有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有一定的威信。注重与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4. 获得过学区、直属学校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5.担任班主任期间,所任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6.具备以下条件的,评选时应给予倾斜:所带班级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所带班级在文体比赛集体项目中曾获得县级以上奖励。

三、推选名额

评选瑞安市骨干教师参评名额180名,推荐数235名,骨干班主任80名,推荐数110名。(推荐指标见附件1)

四、推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推选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择优推选的办法。瑞安市教育局在学区、学校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瑞安市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附件2)和《瑞安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附件3)对申报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推选的基本程序为:

(一)组织申报。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由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向瑞安市教育局推荐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参评人选,并组织填写《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审综合表》(附件4)和《瑞安市第五届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审综合表》(附件5)。

(二)征求师生意见。广泛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学校师生意见,并组织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的内容应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考察。

(三)综合业绩(55分)和民意测评量化(10分)评比。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对照《瑞安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瑞安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中综合业绩与民意测评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评价。瑞安市教育局成立推荐瑞安市第五届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推选委员会,对被推荐人的资格条件和量化进行审核。根据综合业绩和民意测评量化分数,进行全市排名,排在后15%的人员将不再参与下一轮教育教学现场考核。

(四)教育教学现场考核(35分)。学科骨干教师通过教学考核、骨干班主任通过情景模拟分析的形式进行考核。

(五)组织推选。瑞安市教育局推选委员会按照推选名额,综合总得分数,统筹安排,择优推选。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26日前,以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将推荐材料送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3室。

(二)12月15日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考核。

(三)12月底,完成市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的评选工作。

六、报送材料

1.《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审综合表》(附件4)和《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审综合表》(附件5),一式1份,申报对象以评审综合表为封面,按所填内容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盖章)装订成册。

2.《瑞安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6)和《瑞安市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7)一式1份,由教育学区或直属学校集中统一上报,并按Excel文件格式报送电子稿至邮箱:LH0917001@126.com;联系人:陆晖;联系电话:66803310。

推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教育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工作。各参评对象要实事求是,认真准备,积极参加推荐和评选活动。对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市教育局将按有关文件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推荐瑞安市第五届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参评名额分配表;

    2.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

    3.瑞安市第五届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

    4.瑞安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审综合表;

    5.瑞安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审综合表;

    6.瑞安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7.瑞安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

   8.推荐瑞安市第五届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民主测评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0日

 

附件瑞教人〔2018〕416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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